一年节支近三百万元

嘉兴市实施政府采购效果明显

 

嘉兴市实施政府采购“阳光作业”效果明显,2000年累计招标49批次,总金额2918.07万元,与原先各自采购的形式相比共节约支出291万元,资金节约率达10%

2000年,嘉兴市进一步完善了政府采购操作规章,规定了凡行政事业单位所购置的物品属政府采购范围的必须由政府采购中心集中统一采购。为了确保政府采购行为全过程公开、公平、公正,政府设计了一整套招投标程序,做到定标公平、招标投标公开,并根据采购项目的轻重缓急,采用不同的采购方式和定标方法,重大采购项目还在财政局域网或《嘉兴日报》公开。对一些价格不高而机关部门又急需的物品,采购中心做到 货比三家择优采购,体现了政府采购的经济性和时效性。为了确保招投标制度的严肃性,中心坚持按规定办事。去年四季度举行的两次招标采购活动,有两家招标商因故比原定投标时间迟到了几分钟,结果被中心当场取消投标资格。

政府采购引入竞争机制后,不仅靠规模优势降低了采购成本,而且因供应商是否中标取决于专家评委们对所提供的商品价格、质量、服务等各项指标的综合评定,从而确保了政府采购行为的质量。据了解,去年采购中心购入的所有物品,至今未发生一起产品质量和价格而引起的纠纷,维护了政府采购的形象。同时,采购中心还对市本级行政单位机动车辆实行集中统一保险,规范参保险种,限定投保金额,彻底改变了以往各单位自己保险,大小险种不统一的现象,减少了财政开支。